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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1 / 2)





  “我也不知道,也许就像你说的那样,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么奇妙。”他说。

  她问他为什么。

  为什么?到现在连嘉澍自己也没有答案。

  伦敦来的艾米丽很漂亮美好身材火辣,亲吻她时他心里想着,等过一阵子,等他更加喜欢她时再去拥有,毕竟她身材火辣。

  然而,一切并没有如他所猜想中那样,初初见面时的喜欢却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淡;越来越提不起劲去亲吻当时看起来很美好的嘴唇;也越来越来懒得花心思在她面前说漂亮话。

  甚至于,她模样在脑海中越来越模糊;甚至于,他需要花点精力才能想起她的名字。

  于是,趁着自己还没把她名字忘记之前,友好分手。

  伦敦的艾米丽是这样的一种存在,米兰来的艾米丽亦然,布拉格来的艾米丽亦然。

  偶尔,连嘉澍也会想,也许某天他会碰到不一样的艾米丽,一个不会被时间摧毁的艾米丽。

  一晃,二十岁。

  至于这位曾经标榜过自己是“北京来的艾米丽”的女孩,她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存在,她也不是来自于任何地域的艾米丽,这个连嘉澍早就已经清楚地去认知过。

  十八岁?十七岁?也许可以追溯到更为遥远的年代,十五岁。

  更遥远的十五岁时,十五岁的连嘉澍一定是做梦都不会想到,未来的某天,他和林馥蓁会在彼此身上终结自己的第一次。

  这感觉很是荒唐,但不能否认地是,这荒唐中带有某种隐隐约约的潜在可能。

  这一刻意外,也不意外。

  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是十五岁那年夏天吗?

  记不清楚具体时日,某天清晨醒来,她以一种极为变扭的肢体形态窝在他怀里。

  林馥蓁睡相极其糟糕,但好在那张脸总是有种让人生不起气来的可爱,即使他的睡衣沾着她的口水印记,但那张脸的模样足够可爱,粉嫩嫩的,顺着那张脸往下,少女的酥胸一半沐浴于晨光之下,忍不住伸手,最初是帮忙她整理头发来着,也不知道怎么的顺着那条沟,从指尖处传来的触感就像……就像是巴黎最地道的马卡龙,趁着糕点师傅不注意,食指偷偷抠了一点,放入口中,入口及化,柔软得不可思议。

  马卡龙,别名:少女的酥胸。

  这之前,连嘉澍对于这种比喻嗤之以鼻。

  从指尖处传来的柔软触感瞬间蔓延至全身,那个十五岁夏天清晨,连嘉澍遭遇了少年时代最为明显的尴尬征兆。

  从洗手间回来,看着还在呼呼大睡的人,真是越看越像猪,一只只知道睡觉的粉猪。

  艹!食指抵住她鼻尖,缓缓朝天。

  配上那肉嘟嘟的脸,简直是女孩们养在家里的宠物猪。

  他不可能被长得像宠物猪的女孩子挑逗到,这只是个巧合,是的,这只是个巧合。

  况且,这头宠物猪还是粉红色的宠物猪。

  想必,林馥蓁做梦都不会想到,先说林馥蓁像宠物猪的人是他。

  “林馥蓁像宠物猪。”记不清是在白天还是黑夜,他和喝得醉醺醺的琳达说,后来,“林馥蓁像宠物猪”就变成来自于琳达之口。

  连嘉澍闭上眼睛。

  十五岁那年夏天的清晨是一颗种子。

  这会儿,林馥蓁又在问他为什么了?

  为什么可真多。

  这次的为什么又是为哪般?

  “为什么……为什么……想和我……”她扭扭捏捏说着。

  他和她做出示意安静的手势。

  她倒是乖巧得很,他让她安静她就安静。

  为什么,也许是为了这一刻吧,他让她安静她就安静,不闹腾,乖乖窝在他怀里。

  所有说不清道不明的都被冠以意识形态统称,你知道其意义所在,但你无法用言语表明其形状。

  为什么要她,这个问题于连嘉澍而言就像一种意识形态。

  这种意识形态有一个环节就叫做征服。

  那叫林馥蓁的女孩,我熟悉着关于她的一切一切,就只剩下最后一样了,让她臣服于身下。从此以后,她就完完全全属于他,这个念头让他忘乎所有,这是那些艾米丽们身上所没有的。连嘉澍也不仅一次想过进入她时的感觉,也许很乏味也许很美妙,也许开始感觉不错但到后面就兴致缺缺。

  轻触着她头发,具体会是哪样,连嘉澍也无从而知,唯一能肯定地是,近阶段,他很难从她身体在某一个瞬间所能给予他的愉悦中解脱出来。

  是愉悦,也是快乐至死。

  “嘉澍……你还没……还没有回答我呢。”她又低声说着。

  低声说话所带出的气息轻轻打在他颈部处,惹来他内心的一阵烦躁,这种烦躁被传至中枢神经就变成最为简单明了的诉求:要她。

  甚至于,这个要她的借口都有了,呐,她问题太多了。

  翻身,把她压在身下,堵住她总是会问出很多问题的嘴唇。

  这下,她终于安静了。

  她在躲避他,这让他心里很不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