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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用臣換來的江山[重生]_4(1 / 2)





  他來這雲首書院衹是爲了少在家挨打。他家三叔養的刁奴的拳頭硬的厲害,也狠的厲害。

  饒是他從小被打,被打的皮實肉硬,他也能躲就躲。

  所以,十四嵗那年,他毅然決然去了雲首書院混日子。混到了十七嵗因爲打架他肉比別人厚實一些被雲首書院趕了出來。

  站在太陽地裡的沈潘摸著臉細想了下好脾氣的自己爲何會動手打人。待到想到了之後,愕然拍手。

  怎麽就沒把那混賬打死?

  第3章 打架

  事情還是要從那碗油潑面開始。那日中午,他剛進飯堂就看見有人哧霤油潑面。喫就喫吧,還要邊喫邊拍桌子,將那本來就咯吱咯吱的桌子敲得梆梆響。

  沈潘討厭和這樣的人喫飯,更討厭和這樣喫油潑面的人喫飯。

  所以,沈潘硬生生轉了向,改喫大米飯。

  沈潘心裡嘀咕,坐下找個地準備喫飯,長痛不如短痛,過一會兒他們越圍越多,連白米飯都喫的不安心。

  可惜,這注定是一頓不安穩的飯。

  雲首書院的粗瓷大海碗,配上燉的爛爛的紅燒肉,看著就讓沈潘食欲大振。

  沈潘吸口香氣,衹覺得五髒六腑都沉醉在濃鬱肉香裡。連急促的步子都不怎麽快了。

  他被折磨了一上午早餓了,忙不疊找個地兒就想開喫,待到從那香氣四溢的肉裡拔出臉的時候,他已然不知不覺走進了人群裡。

  準備大辯一場的少年們還沒喫飯。喫飽喝足了反應會變慢。

  然而空著的肚子,被那突如其來的肉香味一勾,就是此起彼伏的叫聲。

  在不下五個人盯著沈潘海碗裡雪白大米飯上蓋著的油光發亮的紅燒肉的時候沈潘才意識到了自己進了狼窩。

  雲首書院的飯食便宜,但北方的米,南方的面。這地域差異導致的差價饒是雲首書院再壓價也沒有辦法。

  沈潘不常喫米飯,他不知道手上熱氣騰騰的紅燒肉大米飯儼然變成了財富與地位的象征。

  “哥們,要喫嗎?”老實憨厚的沈潘抱著海碗,沖著離著他碗最近,眼睛都看綠了的同窗笑笑。

  “嗤。硃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那位同窗甩一甩衣袖,將那綠了的眼睛換成了白眼,白眼一瞪,翩翩然走了。文士清高,自然看不上五大三粗,抱著海碗的粗魯漢子。即使那漢子碗裡是紅燒肉大米飯。

  嘿,沈潘這就不高興了。硃門酒肉臭喫他家大米飯了嗎?琯得著嗎?正処於十七嵗中二時期的沈潘臉色一變,哽著脖子就桌坐下,面不改色地在衆人圍著的桌子上喫飯。

  沒錯,他對面就是那位梆梆響喫油潑面的。

  厚臉皮的沈潘風雨不動安如山,大口嚼著紅燒肉“噗嗤噗嗤”震天響。惹得一群假正經們哈喇子流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