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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邻居(1 / 2)

第11章:邻居

为首的王管事拧了拧眉头,冷嗤道:“这可是你说的,你确定要放弃这个机会?”

管事:“过了这个村,日后你若是后悔了,可就没这个店了!”

步修面无表情:“绝不后悔。”

话音刚落,他已拉着莫娘,径直将大门关了,让门外的人吃了好大一个闭门羹。

管事们望着紧闭的房门,愣是没回过神来。

身侧的张管事有些不确定道:“王管事,这小公子是不是泛蠢了?放着好好的章府不呆,竟要蜷缩在这等贫苦之地,嗤,还真是见了鬼了。”

王管事冷笑一声,甩着袖子便转身走人。

一边走一边冷声道:“若不是老爷心善,记挂着还有这么一号人物,你我也无需来走这一趟。”

张管事依旧好奇:“可这人到底是个什么身份?老爷竟会记挂着他?”

王管事越想越气:“他不过是京城某位贵人的小小私生子罢了,从小就流落在外头。”

说及此,他顿了顿,讥嘲更甚:“从小就养在乡野,真是毫无教养!我看日后就算他接回京城,也成不了大器!”

张管事和剩下的几个管事连忙附和应是,一边簇拥着王管事回章府去了。

等回了章府后,章家老爷章昌荣对王管事问道:“那小公子呢?”

王管事先是作了揖,这才恭敬道:“老爷,那小公子说不愿意来章府,他宁可在城北贫窟子里生活。”

王管事继续补充:“可见小公子是个有骨气的。”

章昌荣最讨厌自负的人,特别是穷人,他最是厌恶。

果然,听王管事这样说,章昌荣的一张半老的脸上,便露出了不屑来,冷笑道:“是吗,既然如此,那便让他在那呆着便是,免得坏了他的风骨。”

王管事连忙垂首:“老爷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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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边,莫娘则在忙着给孩子们准备晚膳。

特别是步修,他还要习武,莫娘如今腿伤好了,便每日都要重新教他练武,一日都不可懈怠。

习武之人饿得快,自然得多买点鱼肉给步修补身体。

还有柳重,日日在外头卖力气,忙了一天可不得吃些好的补补身体。

初儿那姑娘长得好看,又是猛涨的时候,自然得多吃些猪蹄,给她补身体用。

眼下莫娘又揣着竹篮子去了集市,径直去了猪肉摊子,让摊主给她割了三大斤肉,还买走了一个大猪蹄,将竹篮子装得满满当当。

一齐跟着莫娘前后脚来买菜的正是胡妈妈。

胡妈妈乃是住在柳家附近的邻居,前几日柳重和莫娘大婚,还给她送了喜糖的。

其实自从柳重一家搬来这和平胡同,他们便就注意到了这户人家。

毕竟这胡同小,哪家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半会儿就能传遍整条巷子。

莫娘才刚来的时候,胡妈妈就注意到了她,长得这般娇嫩白净,和这巷子简直格格不入。

特别是那腰身,走起路来屁股便不自觉得扭着,瞧着就显风情。

一开始时,胡妈妈也没觉得有什么,毕竟这女人再好看,不还是嫁了个穷汉子,得和她做邻居?

可接触的久了,她却就发现,这莫娘竟是日日都买肉,买鱼买虾子,甚至连身上的衣裳,也是扯了好布料来做,一副不差钱的样子。

胡妈妈的男人乃是和柳重一齐在码头上讨生活的,每日顶多也就撑死了赚个百八十文的血汗钱。

这莫娘又没有做工,日日见她也就在家中烧饭洗衣,照她这般挥霍,岂不是家都要被她败光了?!